板政〔2015〕97号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等要求,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
二、加强安全检查,全面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即日起至9月30日,各村、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旅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三场所两企业”等领域的检查。
同时要切实加强21号台风(杜鹃)防御工作,台风期间,所有矿山企业要停止作业,撤离相关人员。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重点做好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仓库等地方的积水防范工作,对露天堆放的危险化学品加强监控,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对易受台风带来的暴风、暴雨等影响的厂房、宿舍、塔吊行车等大型设备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并加强巡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
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镇政府将根据前一阶段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强应急值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安全事故防范预警信息。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各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并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镇政府值班电话(传真):63769006。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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