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15〕95号
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规模场户:
为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就秋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秋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我镇疫情总体平稳,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疫情隐患依然存在:一是国内仍有口蹄疫疫情、禽流感疫情、小反刍兽疫疫情发生。二是我市部分养殖场饲养和防疫管理不到位,免疫密度和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生物安全水平低下,加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风险。三是当前生猪价格上涨,外购仔猪短期饲养场点数量增加,输入性疫情可能发生。加上前期洪涝灾害多发,畜禽抗病力易下降,疫情发生风险持续上升。因此,各村、规模场户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认真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集中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20日,各规模场户必须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动物免疫,确保及时完成免疫任务。
1.抓好集中免疫,确保密度质量。各村、规模场户要组织人员开展踏栏普查,及时掌握畜禽存栏情况。根据存栏情况,组织开展生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2.推进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各村、规模场户要深入推进动物防疫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追溯操作和省平台实时监管应用,及时规范上传免疫、无害化处理等信息,确保信息质量和覆盖率。充分利用秋防踏栏机会,进一步完善养殖基础数据,存栏数保持相对准确。
3.加强巡查评估,及时消除隐患。各村、规模场户要按动物防疫场所监管要求,切实做好巡查督查工作,做好疫病防控风险等级评估。对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较高的养殖场所,要掌握防疫动态,加强采样监测,做好预警和跟踪监测工作。秋防结束后要组织开展免疫抗体集中采样监测,对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实施跟踪监测,并调查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对发现的疑似疫情,要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为防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做好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疫情。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有关要求,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常备不懈。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值班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节假日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5.统筹做好其它动物疫病防控。在切实抓好口蹄疫、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统筹做好狂犬病、H7N9、仔猪腹泻病等的防控工作,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水平。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封闭饲养、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充分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三、加强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要切实加强对秋季防疫工作集中行动的领导,落实人员,加大投入,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疫情监测、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落实责任,各村委会对本村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村主任要切实担负起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指挥、组织、落实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秋防的实施情况。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行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防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处理,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对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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