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15〕83号
转发《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前期下发的安全生产各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6日
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