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15〕70号
关于认真做好全镇夏季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规模养殖户:
当前正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等动物疫病的高发期,为认真做好我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夏防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周边地区相继发生疫情,我省发生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的风险不断增加,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仍有发生,少数地方防控工作有所松懈,外购仔猪短期饲养点增加。而夏季高温高湿气候持续时间长,洪涝灾害多发,畜禽抗病力易下降。疫情发生风险持续上升。因此,各村、规模场户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一)开展夏季集中免疫行动。7月30日前开展一次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补免为主的“免疫周”的行动。对春防过后新补栏、漏免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畜禽开展集中免疫;对新补栏和漏免的羊,做好小反刍兽疫苗免疫。镇动物防疫员和村、规模场户都要做好免疫档案,规范操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挡,不留死角”,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标识佩戴率100%。
(二)开展消毒灭源行动。要充分利用夏季有力时机,全面组织开展集中消毒灭源行动。督促指导养殖场户等重点场所开展完善消毒设施,建立健全定期消毒制度并严格落实,对场所和器具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消毒灭源,做到消毒程序规范、消毒效果明显,严防疫病发生。
(三)开展防疫隐患排查行动。各养殖场户要落实免疫、消毒和投入品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生产养殖档案。要开展溯源检测和追踪调查,及时消除隐患。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做好防暑降温、用电、用气(沼气)等安全管理,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
(四)加强疫情监测、流通监管。结合踏栏普查和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畜禽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一次疫情排查,严密监控。各村疫情测报员对本村的畜禽养殖户进行巡查,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发现不明原因大面积死亡畜禽要及时报告,及时按规定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三、加强领导,确保夏季工作顺利开展
按“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同时,在夏季期间,各村、规模场户要及时做好动物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实行疫情快报制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希望各村规模养殖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履行职责,落实措施,按时保质完成夏季工作目标任务。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镇动物防疫办公室(联系电话:63760456,13588222262)。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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