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板桥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板政〔201568

 

关于印发《板桥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整治工作的通知》(临委办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板桥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下发,请各行政村认真贯彻执行。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715

 

 

 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7月16印发


板桥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殡葬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为推进“产业强镇、文化名镇、生态美镇、市域重镇”建设打下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深化殡葬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要求,集中开展乱建乱埋、公墓无序管理等整治活动,坚决平毁“双空”坟、管迁“一空一实”坟,整改豪华坟。对“三沿五区”、“一廊十线”整治范围内坟墓、墓区进行迁移(深埋)和绿化。积极推进公益墓地建设,坚决遏制违规建新坟,确保新建坟零增长。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文明殡葬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村公开栏、横幅、标语等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依法殡葬的观念,革除铺张浪费的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殡葬的新风尚。

(二)加大对新建坟、双空坟、修建豪华坟的整治力度。    各村要对在公益性墓地外乱葬乱埋以及修建豪华坟等现象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对新建寿坟的采取“零容忍”政策,坚决遏制,严厉打击,无论何时建造,一律平毁复绿。对于“双空”坟坚决平毁,“一空一实”坟迁管并举,“豪华”坟整改复绿,禁止再修建豪华坟,如破损需修建的,积极引导迁移进公墓,因自然灾害等非修不可的情况,以在原有范围内只能缩小不能扩大的原则下修建,不得出现“青山白化”现象。

(三)加强公益墓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一是未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要抓紧落实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对新建扩建公益性墓地的,严格按照公墓审批程序报批,并依法向发改、国土、林业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二是对于已建公益性墓地,要积极倡导艺术墓、园林墓、生态墓建设或改造,严禁建造超大墓和架子墓,确保墓区绿化率达100%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20日前)

调整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整治任务。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资源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730日前)

各村要对本村范围内一空一实、单(双)寿坟、修豪华坟情况认真调查核实,不得瞒报漏报。如实仔细填写《板桥镇墓穴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此表由村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30日前报镇民政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81-1130日前)

细化工作任务,着力做好三大整治任务:一是新建坟一律控制,“单(双)空坟”一律平毁,“一空一实坟”一律管迁到位,豪华坟一律整改覆绿到位。二是“三沿五区”、“一廊十线”整治范围内坟墓一律迁移、深埋、覆绿。三是落实全镇骨灰跟踪制度,建立周信息报告制度,实行一周一报,由村填写《临安市骨灰去向跟踪情况表》(见附件2)于每周一上午下班前上报至镇民政办,再由镇民政办上报市民政局殡管所(殡葬执法大队)。

(四)考核验收阶段(1231日前)

一是自查总结阶段。镇将对各村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和公益性墓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做自查总结,于1210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市民政局。二是考核验收阶段。1231日前,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完成考核验收工作。

四、责职分工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村要成立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由村主要负责人担任,全体村二委会人员任组员,并明确工作职责。村民政联络员为殡葬整治信息员,主要负责整治信息和骨灰去向情况的收集报送。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村在723日前上报村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到镇民政办。

(二)明确任务职责。镇殡葬改革办公室做好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牵头汇总。各联村工作组负责指导各联系村的殡葬改革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镇综治办联合派出所对在殡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镇城管中队要依法查处辖区违法占道及影响全镇环境卫生的丧葬行为。镇城建办要加强殡葬用地管理,减化用地审批手续,依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等违法行为。镇农办要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严厉查处毁林造墓违法行为。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在丧葬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镇党政办要统筹协调各新闻单位全面宣传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做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镇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殡葬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涉访涉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五、工作要求

(一)党员带头,文明殡葬。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厚养薄葬的观念,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依法殡葬、生态安葬。要加强对亲朋好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私建乱埋。

(二)强化协作,加大执法。国土、城管、林业、派出所、纪检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完善殡葬丧事活动管理执法、公墓长效管理等制度,杜绝乱葬乱埋、违规建墓等行为,有效遏制“青山白化”现象。积极整合执法主体和执法资源,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殡葬管理执法水平。

(三)加强监督,落实考核。镇每月以通报的形式把各村的殡葬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在丧葬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将这次殡葬整治工作纳入到村年终综合业绩考核。

 

 

附件:1.板桥镇墓穴情况调查表

2.临安市骨灰去向跟踪情况表

 

附件1

板桥    村违规墓穴情况调查表

 

村主要领导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

序号

当事人

类别

违建时间

座落地点

 

 

 

 

 

 

 

 

 

 

 

 

 

 

 

 

 

 

 

 

 

 

 

 

 

 

 

 

 

 

 

 

 

 

 

填表说明:

1类别一栏分别填写:一空一实、单或双寿坟、修豪华坟。

2、一空一实的注明入葬时间。

3、此表于730前报镇民政办陈小云(63780860)。

附件2

临安市骨灰去向跟踪情况表

 

逝者姓名

 

性别

 

死亡

时间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火化时间

 

委托人姓名

 

亡者关系

 

联系电话

 

村委会意见

 

骨灰安葬于板桥镇                   公墓(骨灰寄存处)                    号。

 

村(盖公章)

 

          村经办人:

 

      

镇民政办

审核意见

 

 

(盖章)

 

 

经办人: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杨鹏   添加日期: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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