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15〕62号
关于印发《板桥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出租房屋电力设施安全、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相关办公室:
为深刻吸取滨江区浦沿街道“6.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居住出租房亡人火灾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6月15日临安市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我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出租房屋电力设施安全、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目标。以流动人口聚集区居住出租房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行政村属地管理责任和居住出租房房东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屋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实现“不失大火、不亡人、少失小火、少损失”的目标。
(二)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整治目标。通过组织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排查清理、登记发证,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完善信息采集、维护机制,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的工作目标。
(三)出租房屋电力设施安全整治目标。通过对出租房线路开展专项整治,杜绝电力线路安全隐患,解决表后线私拉乱接问题,防范电力设施安全事故。进一步明确用电单位(个人)主体责任、镇属地监管责任。
(四)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目标。全面摸清违建出租房底数,全面拆除违建出租房,进一步落实行政村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消除违建出租房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制定并下发我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出租房屋电力设施安全、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整治要求和职责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至11月)。按照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国网临安供电公司、市三改一拆办分别下发的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三)巩固验收阶段(12月)。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开展分级达标验收。各村组织开展逐户验收,市、镇两级政府组织实施抽查验收。总结经验,巩固成效,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
三、重点内容
(一)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内容。一是突出电气安全管理。加强对居住出租房电气线路的管理,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严禁私拉乱接。居住出租房电表应当安装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在居住出租房集中的村(社区)设置独立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并与建筑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二是突出生命通道畅通。居住出租房楼梯间或走道内不得设置厨房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3层及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应在每层设置逃生绳等逃生设施,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固定金属栅栏等障碍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三是突出消防设施配备。居住出租房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具2公斤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各层楼梯间和疏散走道配备应急照明,房间和疏散走道配备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或智能式火灾预警系统。四是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村(社区)应设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市政消火栓缺乏的地区,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口,配备消防手抬泵等器材。五是突出住宿独立分隔。加强对居住出租房用途管制,严控居住用房变更使用性质,确保住宿与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二)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整治重点内容。排查整治是否按照《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出租房屋“群租”行为的监管。
(三)出租房屋电力设施安全整治重点内容。排查整治出租房屋电力线路是否存在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危及电力安全的现象,以及影响电力安全的其他隐患。
(四)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对排查的违建出租房和火灾安全隐患,梳理分类,分类处置,消除安全隐患。责令违法主体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违建出租房现象严重、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区域,制定专门整治方案限期整改治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自行整改的违建出租房,组织力量实施集中拆除,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镇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和行动小组,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整治行动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排查和整改任务;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要求,与各居住出租房房东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亡人事故的,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二)落实工作措施。居住出租房必须全面排查;租赁双方责任必须明确落实;违章搭建必须及时拆除;火灾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危害公共安全必须行政处罚;宣传教育必须逐户开展。要挨家挨户检查,指出危险隐患,讲清法律责任和后果;要向公众宣传租赁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普及火场逃生、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组织群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自觉履行责任的意识。
(三)完善长效管理。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要及时掌握出租房和租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实现出租房安全的动态管理;要向公众宣传租赁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普及火场逃生、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对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要探索建设员工、民工公寓等办法,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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