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15〕61号
关于成立板桥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出租房屋电力设施安全、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四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相关办公室:
6月1日,滨江区浦沿街道发生一起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的出租房火灾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深刻。为全面贯彻落实6月15日临安市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出租房屋电力设施安全、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四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童祝平
组 员:朱明华、李 标、童雪尧、蔡德锋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行动小组,具体负责人、责任人员及工作内容如下:
1、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负 责 人:童雪尧
责任人员:许雪平、任金良、何 钧
2、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小组
负 责 人:李 标
责任人员:张劲虎、陈建国
3、出租房屋电力设施专项整治小组
负 责 人:蔡德锋
责任人员:方杨震、金华伟
4、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小组
负 责 人:朱明华
责任人员:叶立群、翁 军、夏海昕
各专项行动小组要根据临政办[2015]45号《临安市居住出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临政办[2015]44号《临安市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临政办[2015]43号《临安市出租房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临改拆办[2015]8号《全市违建出租房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