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15〕56号
关于印发《板桥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安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板桥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板桥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安委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市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镇消安办、安监中队、青山派出所牵头开展以生产或使用危化品、可燃爆粉尘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镇各职能科室、消安办、派出所组织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寺庙、学校、幼儿园和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镇各行业职能科室落实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督促企业、场所开展技术改造。
(三)消防安全宣传
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宾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四个能力”、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在公共场所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分行业专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职能科室、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5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联系人:任金良,联系电话:63769009)。镇消安办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附件:1.单位场所检查情况花名册
2.四个能力、三提示、一懂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