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板政〔201546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各相关科室: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我镇“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假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各村、企业单位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秩序。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到位的力度,确保万无一失。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安全的举办。

二、认真开展检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力度

各村、企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减少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派出所、消安办)。各村、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要加强对商场、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二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城建办)。镇交通管理站要加强对车站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三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及矿山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经发办)。企业要加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机械制造的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改,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防护实施和监管是否到位。企业用电设施、外来包工队伍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安全监护措施是否到位,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企业或加工场所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防爆、通风、除尘设备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各环节是否符合要求。矿山(边坡治理项目)企业中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执行情况和日常监管是否到位,生产现场、工作场所、设备设施、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以及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城建办)。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各职能科室要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促销等大型集聚活动事故易发的特点,广泛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做到“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要建立完善“五一”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421

 

 

 

 

 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430日印发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杨鹏   添加日期: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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