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板政〔201523

关于认真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规模养殖户:

为认真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春防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当前正处于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国内外仍有疫情发生,加之春节后填栏畜禽增多,极易导致疫情发生。因此,各村、规模场户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一)开展春季集中免疫行动,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201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从310开始,425结束。确保在315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行动的部署,在425前完成集中免疫任务。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和《临安市2015年度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各村、规模养殖户要根据镇制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和春防计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助镇动物防疫小分队做好防疫工作,镇动物防疫员和村、规模场户都要做好免疫档案,规范操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挡,不留死角”,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标识佩戴率100%,散养户畜禽免疫密度90%以上,犬狂犬病免疫密度80%以上。各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和疫情测报员要全面深入开展踏栏普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对固定场所消毒要到位,严防疫病传播。

(二)深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各村、规模场户要进一步深化追溯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免疫卡和耳标登记、发放和佩带,确保已免牲畜耳标佩带率达到要求。认真做好免疫信息上传工作,不断提高设备使用率。充分应用“省级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平台开展动物防检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防疫员的管理与考核,逐步实现动物防疫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规模养殖场、密集饲养村、屠宰场、交易市场要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认真做好消毒灭源工作。规模场要按要求对外来人员、车辆、饲料等要严格控制和消毒,出入口、月台、栏舍和通道等固定场所消毒要到位,并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的档案记录。防疫人员在开展集中免疫时,要做好免疫用具的消毒,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严防疫病传播。

(四)加强疫情监测、流通监管,防止疫情发生。结合踏栏普查和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畜禽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一次疫情排查,严密监控。各村疫情测报员对本村的畜禽养殖户进行巡查,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发现不明原因大面积死亡畜禽要及时报告,及时按规定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三、加强领导,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一)落实防控工作责任。按“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领导,把动物防疫工作列入行政村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层层落实责任。

(二)强化工作经费保障。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举措,把强制免疫、监测监控、疫情测报、应激死亡、无害化处理、扑杀补助等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合法规范。

(三)加强防控工作督查。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补缺补漏,将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在春防期间,各村、规模场户要及时做好动物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实行疫情快报制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希望各村规模养殖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履行职责,落实措施,按时保质完成春防工作目标任务。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镇动物防疫办公室(联系电话:6376045613588222262)。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5311

 

 

 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311印发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杨鹏   添加日期: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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