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14〕79号
关于举办板桥镇第二届全民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镇体育事业发展步伐,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举办板桥镇第二届全民体育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板桥镇第二届全民体育运动会是展示我镇近年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成就的一次运动盛会。要坚持以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为宗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努力提高全民体育意识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推进我镇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更好地为我镇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比赛时间
本届运动会开幕式于2014年10月28日举行,时间一天。当天比赛项目有拔河决赛、推独轮车接力、4×50米接力。其中,跳长绳、拔河(预选八强)、三人制篮球、象棋、乒乓球、排舞比赛于2014年6月—8月分时分地举行。
三、比赛地点
板桥镇三口小学操场。
四、比赛项目
拔河、跳长绳、三人制篮球、乒乓球、象棋、排舞、推独轮车接力、4×50米接力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
1、凡板桥镇户籍的公民(不包括年龄低于18周岁),或户籍不在板桥镇、但在板桥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思想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运动会设置成年人组、老年组,老年组要求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2、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村或一个单位参赛,限报两个项目比赛。
3、运动员资格由各参赛的村、企事业单位负责审查把关,组委会及单项竞赛裁判员负责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
六、竞赛办法
规则附后。
七、计分、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团体名次按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计分、名次录取及奖励见附件。
八、报名
自5月28日开始,以村、企事业单位为代表队将参赛项目和人数报大会组委会会务组,联系人:方莉,联系电话:13588226677。
九、经费
为达到整体效果,各代表队必须配置统一运动服装。运动服装配置情况必须报大会组委会备案,经费由各村、企事业单位承担。各村、企事业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落实人员,组队参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比赛项目及规则
2.报名表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 26 日
附件1:
板桥镇第二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4 年10月28日。
二、竞赛地点:板桥镇三口小学操场
三、项目设置
1.拔河比赛(集体)
2.跳长绳(集体)
3.推独轮车接力(集体)
4.4×50米接力(集体)
5.象棋(分别设成年人组、老年组)
6.三人制篮球
7.排舞
8.乒乓球
四、竞赛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1、本次运动会以村或企事业为单位报名参加。
2、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思想作风正派,遵守纪律,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加。
3、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村或一个企事业单位参加比赛(不能既代表村又代表企事业单位参赛)。
4、运动员报名参赛资格,由各村村长或企事业负责人审核把关,报名单必须村长或企事业负责人签字。
五、报名规定:各队可报领队、教练、总联系人各一名。每个单项按单项规程报名,每人限报二项。
六、各单项竞赛规程见附件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团体名次按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即每个单项的得分之和。分值高的列前,若积分相同则看第一名的数量,若再相同则看第二名的数量,依次类推。
2、各单项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各单项均取前八名。①排舞以三倍分计入团体总分。②拔河、跳长绳、三人制篮球、4*50米接力、推独轮车以二倍计入团体总分。③乒乓球、象棋以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若报名不足八队则按实际队数录取。
八、奖励办法
1、获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分别按(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四——八名1000元)发给奖金和奖杯。获单项集体项目前八名的队分别按(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四——八名300元)发给奖金和奖杯。
2、乒乓球、象棋比赛个人前八名发给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50元、四——八名100元)和荣誉证书。
各单位报名表(一式二份,一份上交一份自留)于6月1日前报送板桥镇文体站,报送后不得更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