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板政〔2013150

 

板桥镇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

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2015年是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法制化水平,根据临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建设“美丽临安”生态文明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法制化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环境守法意识与环境法律素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法治化进程,为我镇建设“产业强镇、文化名镇、生态美镇、市域重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深入开展镇、村两级组织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对新时期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

(二)深入推进污染企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企业主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排污企业合法经营,依法治理。

(三)深入开展乡村生态文明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百姓的生态文明意识。

三、活动内容

1.进一步开展“服务送法进企业”活动。按归口管理职责要求,将企业业主的环保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指导并督促企业制定年度环境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国际环境日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手册发放等手段,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地推进“服务送法进企业”。

2.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培训。每年安排1-2期培训,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突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新公布或修订的环保法内容,组织全镇重点污染企业的负责人、污染治理操作人员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的培训教育。二是以规范环境执法为重点,组织镇、村环境保护负责人培训,学习环境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环保执法权威,研究破解环保宣传教育及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全镇环保队伍的执法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宣传。利用镇、村两级官网,开辟环境保护专栏;结合绿色创建、生态创建等活动,加强对学生、居民、工人、农民等群体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电台、横幅、宣传海报等,面向社会宣传全镇环保重点工作情况,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每年的“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主题活动。深化创建 “生态文明镇”、“生态文明村”、 “绿色学校”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环保法律知识进学校、进农村活动,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进一步推行环保公众参与、阳光执法等机制,积极营造环保执法的良好氛围。

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丰富宣传教育手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工作中不仅要依法执法,还要合理执法。通过案卷评查、召开案例分析会、工作片会、法制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制水平;通过环保志愿者行动、座谈会、听证会、庭审旁听以及邀请村、学校、媒体等各方代表参与执法、见证执法,形成环保执法与公众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创新环保法制宣传形式。

5.进一步抓好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专家学者、驻镇(村)律师、市行政执法人员,不定期到镇开展宣讲活动,提升我镇环保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

6.进一步开展环境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及监察大队、环保所联系协同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村镇建设办、经济发展办,建立环境矛盾纠纷大排查联动机制,每年开展环境矛盾纠纷集中排查,集中调处辖区内的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启动阶段(201312-20142月)

制定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启动生态文明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重点培训阶段(20143-20148月)

积极参与全市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环保法制宣传队伍开展辅导培训活动,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高环保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宣传工作水平;结合年度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工作重点,开展企业负责人进行生态文明环保法制宣传培训,提升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整体推进阶段(20149-20159月)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横幅、宣传海报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着力提高全镇人民生态文明环境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激励公众踊跃参与环境保护。突出重点、加强督导,全面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总结阶段(201510-12月)

在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相关部门生态文明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五、活动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市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规划,“十二五” 环保规划,制定落实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各阶段实施计划。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好环保和司法所执法与维权的相统一的职能优势。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百姓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寓宣传教育于服务百姓之中。根据不同乡村、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紧紧围绕环保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群众对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要注意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提高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水平。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2

 

 

 

 

 

 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12月12印发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杨鹏   添加日期: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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