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13〕43号
板桥镇2013年“最清洁乡村”工作
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最清洁乡村”工作成果,强化机制,提升水平,根据2013年市打造“最清洁乡村”工作要点,提出我镇2013年“最清洁乡村”工作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队伍建设
各行政村是“最清洁乡村”工作的实施主体,各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负责人,班子中要明确一人具体负责“最清洁乡村”工作。各村“最清洁乡村”分管人员每月不少于三次对保洁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按季提出考核意见。配备专职保洁队伍,负责本村区域内的河道保洁、道路清扫、生活垃圾收集、环卫设施清洁。环卫工作人员的聘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用,签订协议。年龄原则上应小于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
二、长效保洁,夯实基础,巩固工作成果
加大卫生长效保洁力度,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巩固工作成果。
1、继续完善垃圾收集处置模式。
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各村按照“每15—20户设一只固定垃圾箱(或配2只垃圾桶),确保环卫设施完好清洁。村级保洁员要明确保洁区域和保洁时间,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垃圾收集清运人员负责把垃圾桶、垃圾箱及临时堆放点的垃圾清运至垃圾房,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箱及垃圾房要定时清洁(包括清除牛皮癣),严禁在垃圾箱、垃圾房内焚烧垃圾。
建筑装潢垃圾收集处置。各村要设立建筑装潢垃圾定点堆放点,加大宣传,告知建房农户定点倾倒建筑装潢垃圾,严禁将建筑装潢垃圾乱堆乱倒或倒入河道内。精品村、特色村、中心村及集镇村必须设立建筑装潢垃圾消纳场,定点消纳,标志清晰,专人管理。
2、继续深化河道保洁工作。
各村要组建河道保洁员队伍,专人负责溪、塘、沟、渠及河道的保洁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河道及两岸无生活垃圾和堆积物,无建筑装潢垃圾。洪水暴雨过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清理河道活动,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河滩、两岸及周边无飘挂物。
3、继续实施鱼类资源增殖保护。
各村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成立护渔队,分段包干,加强巡查;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大村民自治力度,发现各种电、毒、炸鱼的不法行为要说服教育,及时制止,对行为恶劣者上报市水利执法部门。
三、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提升工作水平
今年我镇“最清洁乡村” 以“四边三化”整治为契机,以“靓镇行动”和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为工作重点,加强与城管执法中队的协调和配合,结合美丽庭院、清绿河道、鲜花工程等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1、完善提升镇环卫所建设。加大集镇环境卫生管理,立足我镇实际,充分调查研究,完善实施方案,完善提升镇环卫所建设,履行好三项工作职责,一是负责集镇的卫生管理,二是负责板桥片9个村的垃圾清运和终端处置,三是对环卫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监管,做到定期检查考核。
2、开展靓镇行动,不断巩固“四边三化”整治成果。为改变集镇村的环境卫生状况,打造整洁优美环境,今年要继续推进“靓镇行动”。在2012年上,一要继续环卫所保洁,争取推进“牛皮癣”市场化治理;二要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引导自产自销户进场交易,推行门前三包政策,集中整顿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废旧物品收购点,各种车辆有序停放。三要做好亮化工作。做好路灯日常维护,公共照明亮点率达90%以上。增进绿地面积,美化墙景。
3、做好结合工作。开展“最清洁乡村”工作要与精品村、特色村、中心村建设、新农村整治和美丽乡村精品线有效结合,共同推进。拓展“最清洁乡村”内涵,各村要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庭院、清绿河道、鲜花工程创建活动,提升工作水平。
四、强化考核,奖惩结合,加大检查力度
镇清洁办对村考核,采取不定时检查方式进行,按考核成绩进行排名,97分以上为优秀,9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标准附后)。镇考核奖励资金每季度2000元,实行专款专用,对从事清洁乡村工作的予以奖励。各村要制定本村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保洁员实施月度考核,确保每月不少于3次,按季提出保洁员考核意见,考核意见与保洁员工作工资挂钩,并作为镇清洁办发放保洁员奖励金的重要参考。在对村主要干部在年度考评中,每出现一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扣1分。同时开展“最清洁乡村”保洁员先进评比,给予表彰奖励。在市对镇检查过程中,抽查到的村在全市排名后10位的,当季不得评优,全年平均分扣2分。
附件:2013年板桥镇打造“最清洁乡村”工作村庄考核标准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