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板桥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板政〔201295

 

 

关于印发板桥镇食品安全大整治

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临政函201293号)精神,现将《板桥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2810


板桥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领域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我镇辖区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临政函201293号)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在前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基础上,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镇、村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二)发动市级、镇、村等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三)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和举报奖励资金设置率达到100%

(四)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

(五)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六)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重点

1. 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产品、熟食卤味、茶叶、笋干、山核桃以及以调味料酒为主的酒类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

2. 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保健食品)。

3. 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六个环节。

4. 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

(二)主要任务

1. 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继续开展农药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瘦肉精、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农业站牵头做好茶叶质量和果蔬保鲜剂问题的整治,林业站牵头做好鲜笋农药残留和重金属以及山核桃种植等问题的整治。

2.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水产养殖投入品和海捕水产品保鲜剂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健全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养殖产品的产地准出制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信息、档案制度。水利站牵头做好水产品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等问题的整治。

3. 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经发办牵头做好工业硫磺加工食用农产品、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和笋干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蜜饯、炒货、酱腌菜、熟食等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问题的整治。

4. 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以及超市农贸市场外单纯零售熟食的监管;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大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单位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变质和二次污染。镇食安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

5. 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整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四自”食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整治,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和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专项治理。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外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管;镇食安办牵头做好滥用含铝膨松剂,冷菜、沙拉、生食水产品等被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四自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使用非食用物质处理食品等问题的整治工作。

 6. 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不合格进口食品,各相关部门要配合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出口食品掺杂使假问题查处工作。

7.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8. 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推进企业整合压点和定点资格审核清理;加大“两证两章”(生猪及生猪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疫验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病害猪及其肉品的违法行为。畜牧站牵头做好肉品质量安全等问题的整治。

9. 食用油、豆芽菜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做好食用油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管,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严厉查处使用动物屠宰下脚料、废弃油脂等提炼食用油的行为;查处食用油流通环节非法勾兑、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行为。清理规范豆芽菜的生产经营行为。镇食安办牵头做好食用油安全问题的整治,经发办牵头做好豆芽菜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

10. 集中消毒餐饮具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11.根据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求,各监管部门要做好其他交办的食品安全整治事项,并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其他整治重点,切实做好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进程安排

(一)组织领导

成立板桥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主任及相关部门责任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

(二)进程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为7151025

1715全面启动百日行动;

2718参加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3719参加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会议;

4810前向临安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5813,召开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百日行动;

68月中旬,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中期督查,迎接上级中期督查;

610月中旬,迎接杭州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考核评估;

71015前,各村和各监管部门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81020前,向临安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村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政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各村、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

(二)严格全程监管

各监管部门在整治期间,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建立红黑榜制度,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支持和保护,对失信违法企业严格惩处。严格执法,用重典,出重拳,快刀利剑,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集中力量推进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同时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大胆创新,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规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向社会作出诚信守法的承诺。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特别是刑事犯罪法律知识要做到人人知晓,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依法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改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条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四)加强社会监督

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奖举报制度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企业、每个车间,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知情人员积极举报。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员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五)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将宣传教育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在食品安全领域弘扬“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联系新闻媒体报道工作进展,宣传正面典型,反映存在问题,在百日行动期间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督查指导

建立健全百日行动督查考核机制。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对没有完成百日行动工作目标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行政村责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卫生创建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在百日行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规范信息报送

各村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百日大整治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百日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时上报信息,在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810日印发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杨鹏   添加日期:20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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